本月申報征收截止日期為2017年3月15日。增值稅按月申報(含防偽稅控抄報稅),消費稅按月申報、個人利息所得稅以及文化事業(yè)建設費申報均需在15日前完成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三十二條規(guī)定:“納稅人未按照規(guī)定期限繳納稅款的,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(guī)定期限解繳稅款的,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,從滯納稅款之日起,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。”
計算公式為:滯納金=滯納稅款×0.5‰×滯納天數
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具體流程
抄報稅:納稅人在征期內進入增值稅發(fā)票稅控開票軟件,點擊上報匯總,將所有票種上報匯總;
納稅申報:納稅人登陸網上申報軟件進行網上申報。網上申報成功并通過稅銀聯網實時扣繳稅款;
反寫/遠程清卡:申報成功后,納稅人回到開票軟件中將所有票種進行反寫/遠程清卡,將所有票種的開票截止日期更新到下月中旬即可。
以上就是“稅款超期未繳納需繳多少滯納金?”全部內容,記賬報稅方面不明白之處可以直接在頁面右側咨詢客服、或者24小時服務熱線4008-617-099進行咨詢。